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按《中共葫芦岛市委办公室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葫委办发〔2017〕44号)(以下简称“《细则》”)要求,现就开展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申报工作函告如下:
1.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请填写附件1;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请填写附件2并按要求提供有关复印件;引进的创新、创业团队请分别填写附件3和附件4并按要求提供有关复印件。请于2020年10月15日前将盖章纸质版及有关复印件同电子版一并反馈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力资源产业园服务分中心。
2.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本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申报初审工作,对审核通过的,由用人单位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负责统筹所辖区及服务对象的申报工作,由用人单位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初审。
3.认定基本条件和人才层次标准按照《葫芦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认定和优惠政策兑现实施方案》(葫政办发〔2018〕173号)中规定的认定标准填写。
4.相关政策及附件电子版请登录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为:http://rsj.hld.gov.cn/,“表格下载”中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窗口”栏目查看下载。
联系人:曹丹;联系电话:3156658、6660768(传真)。地址:新区劳动大厦803室;邮箱:hldyyb@163.com。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1日